近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2011年第4季度木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在40批次被抽查产品中,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不合格的个别产品中,还检出家具使用说明书项目不合格。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的企业涉及济南泉文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济南飞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淄博豪迈家具有限公司、青岛韩森木业有限公司、潍坊市华帝工贸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介绍到,此次的抽查是依据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等标准的要求,对木家具产品的木工要求、标识一致性、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力学性能(柜类、桌类、椅凳类、单层床类)、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使用说明书等8项目进行了检验。总共抽查了山东省全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木家具产品。
